上海浦東新區立法發展綠色金融,下一步準備這么干
上海綠色金融發展又有大動作。今日,《上海市浦東新區綠色金融發展若干規定》經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自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浦東新區法規以來,上海首次在金融領域進行的有益嘗試,將助力上海加快打造國際綠色金融樞紐,進一步提高國際金融中心核心競爭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自2021年9月明確立法事項以來,在上海市人大指導下,在市司法局的提前介入下,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會同人民銀行上?偛、浦東新區等廣泛征求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及市有關部門、金融基礎設施機構、金融機構、實體企業、第三方機構、行業協會等各方面意見,經過充分討論、反復研究,形成條例文本。
《若干規定》內容具體務實,如明確市和浦東新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綠色金融發展工作職責;相關部門根據國家規定,研究制定行業綠色企業評價要求、評價標準和綠色項目認定條件、認定標準;探索建立企業碳賬戶和自然人(常住人口)碳賬戶,將企業碳排放表現信息和個人綠色低碳活動信息等納入碳賬戶,形成碳積分等。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方面表示,下一步將與各方密切配合、協調聯動,推動《若干規定》全面有效貫徹實施。
夯實發展基礎方面,上海將加強與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滬機構、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浦東新區有關部門等協作,共同做好浦東新區綠色金融發展的促進保障工作,為上海申建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奠定基礎。包括推動產業端綠色評價標準的研究制定,統籌建立綠色項目庫,為產融對接提供“靶向”目標。在浦東新區率先制定國家綠色金融標準配套制度或者補充性綠色金融地方標準,為統一綠色金融產品和項目評估、認定和分類標準,創造條件。支持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滬機構在浦東新區加快建立改革試驗機制,促進綠色金融等領域創新監管互動。
深化開放創新方面,依托上海金融要素市場集聚、國際交流密切等優勢,推動浦東新區先行先試,為上海構建高標準的綠色金融產品及服務體系,提供更多示范樣本。包括發揮新開發銀行等總部效應,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鼓勵金融機構參與國際國內生物多樣性金融示范項目等。發揮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跨境資金流動先行先試優勢,為企業綠色轉型發展提供更便利的跨境投融資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綠色信貸、綠色票據、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融資租賃、綠色信托、綠色投資、綠色基金等,支持浦東新區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
引領綠色轉型方面,上海將圍繞浦東新區產業綠色轉型需求,實現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三大功能,發揮好浦東新區法規對全市的溢出效應。包括支持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滬機構結合區域產業特點,制定補充性轉型金融標準、分類和管理規則。鼓勵金融機構提供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及服務,關注不同類型企業轉型過程中減排路徑,促進可持續性發展。支持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等聚焦浦東新區環境保護、污染防治、能源資源節約利用、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綠色制造等領域開展綠色投資。鼓勵金融機構對綠色低碳技術成果轉化和應用開展投貸聯動業務。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環境權益融資等業務,推動建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碳交易、定價、創新中心。在浦東新區試點金融機構、企業分類分層開展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逐步解決產融信息不對稱。
優化發展環境方面,上海將推動市區兩級政府完善配套支持,強化政策激勵措施,切實破解綠色金融體制機制障礙,增強市場主體獲得感。包括推動強化相關監管激勵約束機制,完善綠色金融評價,引導金融機構建立績效考核、內部激勵約束及風險管理制度。在浦東新區試點建立綠色金融數據服務專題庫及綠色債券儲備等,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形式支持區域綠色項目建設。將綠色金融發展納入上海金融創新獎評選范圍,完善財政、人才服務等各項配套政策。加強綠色金融創新發展的司法保障,支持上海金融法院等探索金融市場案例測試機制,向市場主體提供規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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