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婦聯擬向市“兩會”提交8份提案、議案
建議加快上海市家庭教育地方立法,建立上海“依法帶娃”標準
人民網上海1月12日電 (龔莎)今天上午,上海市婦聯召開新聞發布會。市婦聯副主席、新聞發言人李銘向記者介紹,在廣泛聽取市人大女代表和政協女委員、全市各界婦女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市婦聯擬向市“兩會”提交8份提案、議案。這些建議從加強頂層設計和改善民生出發,圍繞女性權益保障、家庭教育指導和立法、兒童戶外活動空間、青少年心理健康等問題展開。
今年,國家層面的《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上海關于家庭教育立法的探索一直在進行,具有一定的立法基礎。上海市婦聯建議加快上海市家庭教育地方立法,規范家庭教育行為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為家庭教育事業發展提供法律保障。應當將家庭教育定位為公民的終身教育,覆蓋家庭全主體、全領域、全過程教育,其內容不僅包括父母對子女的監護職責教育,還包括以建構現代和諧家庭為目標的家庭倫理教育、性別平等教育等,也包括通過家庭實施的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家庭教育。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家庭教育實施的內容仍需重點突出監護職責的教育。同時建議積極推進家校社協同育人;建立健全家庭教育領域準入和監管評估機制、家庭教育指導師職業資格評定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制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地方標準;培育家庭教育專門人才等。
《民法典》規定,離婚經濟補償請求權的行使不再受財產制的限制,但在實際判決中,判決支持補償請求權的案件數量不多,一般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予以酌情考慮,且判決補償數額較低。主要原因在于:家務勞動的價值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在夫妻共有財產制之下,家務勞動的價值往往被認為體現在夫妻共同財產中,承擔家務勞動較多的一方通過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即可得到補償,無需另行評估計算;“雙薪家庭”中個人分擔家務勞動的多少難以舉證。2007年修訂通過的《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已經進入修法程序,市婦聯建議地方法規在《民法典》第1088條內容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離婚經濟補償制度,充分考慮女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男方工作等家庭利益需要,負擔了較多義務或者犧牲了自身的發展機遇,賦予女方在離婚時有權向對方請求補償的權利。建議上海市高院制定和出臺上海地區的《指導意見》,對于經濟補償數額的確定,不僅要考慮夫妻財產的現狀,還應將婚姻關系中一方人力資本得以明顯提升的情形納入考量;離婚訴訟中法院應向當事人釋明補償請求權,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預留家務補償份額,再進行共同財產的分割,避免執行困難和重復訴訟。
婦女權益保障更要關心關愛女性生命健康。宮頸癌嚴重危害女性健康、威脅女性生命。上海是全國試點城市之一,力爭在常住人口中實現15歲前適齡女孩的HPV疫苗人群接種覆蓋率達到90%以上,為此上海市婦聯建議:擴大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市民對HPV疫苗的認知和接受程度;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實施“為本市9-15歲女孩免費接種HPV疫苗”;將適齡女孩HPV疫苗免費接種納入現有的計劃免疫項目,充分利用上海市成熟的計劃免疫接種服務體系,保障服務的可及性和規范性;由市、區兩級財政共同安排免費接種的項目經費等。
此外,上海市婦聯還建議:倡導上海企業樹立家庭友好觀念,推進創建家庭友好型企業;在城市空間規劃中強化“兒童優先”理念,提高兒童戶外活動空間及活動設施的配置標準,打造兒童戶外活動的共享空間;利用社區家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的實體陣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提供家庭所需的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就近服務與有效指導;明確經費支持,設立專項資金,將強制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優先納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健全對罪錯未成年人監護人開展強制家庭教育指導;完善家教指導服務,豐富親子互動項目,整合文體活動資源,創設親子陪伴環境提升青春期青少年抗逆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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