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4月29日電(王文娟)正值五一國際勞動節前夕,28日,上海一中院向社會發布該院《涉高管勞動爭議案件審判白皮書》,通報該院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涉高管勞動爭議案件審理情況,并發布十個典型案例。
白皮書顯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上海一中院院以判決方式審結涉高管勞動爭議案件134件,2020年審結數較2019年增加了44.2%。其中,二審維持原判122件,占比91%;改判12件,占比9%。
白皮書反映,從涉訴主體上看,該類案件中用人單位主要涉及商務服務業、貿易業、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勞動者主要為大陸居民,少部分為臺港澳居民及外籍人員。從涉訴標的額上看,其中57.5%的案件標的額超過人民幣20萬元,23件案件標的額為100萬元以上,明顯高于其他勞動爭議案件。從上訴情況上看,用人單位單方上訴及勞動者單方上訴案件數基本持平,雙方上訴案件32件,雙方上訴比例高于其他勞動爭議案件。
白皮書分析指出,現階段涉高管勞動爭議案件主要存在四大特點,一是訴請內容多元,除了常見的工資差額、加班工資、未休年休假工資外,還有名目繁多的獎金、股權期權以及經濟補償金、恢復勞動關系等。二是收入構成復雜,相較于普通勞動者,高管的收入除工資、績效獎金、津補貼外,還可能會有股票期權、風險獎金等浮動收入。三是舉證能力相當,高管通常具備較強的維權意識和證據意識,更加了解用人單位經營情況,便于接觸、收集、掌握證據,舉證能力較強,形成與用人單位方的平衡對抗。四是崗位恢復困難,高管勞動關系的恢復要考慮到高管工作崗位的特定性和緊迫性,雙方信任關系的重建也更加困難。
白皮書顯示,上海一中院在涉高管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發現,該類案件審理存在法律關系辨析難、交叉領域適法難、薪資福利確定難、雙方合意認定難等問題。
上海一中院副院長孫軍介紹稱,為妥善處理該類案件,上海一中院在審理過程中,注重回歸契約本身,對雙方利益進行平衡保護,更注重審查雙方的真實合意;同時視案情召開由民商事條線共同參與的專家法官會議,在現有規范體系下形成一致而妥善的裁判規則。
發布會上,上海一中院還播放了該院拍攝的原創微視頻《公司瀕臨倒閉 高管趁機圈錢怎么辦?》,視頻素材改編于該院審結的一起高管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上訴案,系本次發布的十個典型案例之一。
據上海一中院民事審判庭庭長陳福才介紹,此次發布的十個典型案例涉及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解除和終止各個流程,包括勞動關系確認、勞動報酬認定、期權是否屬于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范圍,以及離職補償、勞動關系能否恢復等,涵蓋勞動合同的各個階段;注重對用人單位和高管行為進行規范和指引,分別給出更具針對性的、具體可操作的建議和提示;注重平衡保護雙方利益,在具體案件審理中,注意把高管的勞動者屬性和管理者屬性進行厘清,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典型案例的發布為類似案件提供了審理思路和裁判方法,進一步促進了適法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