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已經開始一段時間了,多退少補,你辦理了嗎?記者今日從上海市大數據中心獲悉,“隨申辦”已上線“個稅”功能,想查詢個稅的市民,可打開“隨申辦”APP和微信、支付寶小程序來看看自己平時個人所得稅的交納情況?烊ピ囋嚢!
“隨申辦”APP、“隨申辦”微信小程序、“隨申辦”支付寶小程序 圖片由上海市大數據中心提供
哪些所得屬于個稅征收的范圍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需要提醒的是,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三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不辦理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