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奉賢公安分局青村派出所接到市民張先生報案稱:其不慎將手機遺失,但后續發現手機微信錢包內的錢款被人盜刷。
接到報案后,青村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案件偵查,通過調查發現孫某、江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并于近日將二人抓獲。到案后,孫某、江某交代了其撿到一部手機后,盜刷手機微信錢包內余額的違法事實。
原來當日晚上,孫某在青村鎮鐘家村菜市場附近撿到手機后回到宿舍,將此事告知了舍友江某。江某慫恿孫某看看微信或支付寶中有無錢款。于是二人嘗試打開手機,發現手機并未設置密碼,于是打開微信錢包將里面幾百元余額盜刷后平分。二人本以為反正手機是撿來的,盜刷不會有什么后果,即使事發大不了還回去,殊不知,二人盜刷的行為已觸犯法律。
最終,孫某、江某因自己盜竊的違法行為被奉賢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拾金不昧是傳統美德。撿到手機占為己有真不應該,盜刷余額更是觸犯法律。警方還是要提醒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拾得遺失物的情況,不要隨意處置拾得物,還是要交給警方。